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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说明

发布时间: 2020-10-22 10:26 浏览次数: 信息来源:市政府

本指标分为三部分,单项否决指标、扣分指标和加分指标。扣分指标分值为100分,加分指标分值为20分。 

具体评分方式为:如监管工作出现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,判定为不合格,不再对其他指标进行评分。如不存在单项否决指标所描述的问题,则对扣分指标进行评分,如结果低于60分,判定为不合格;高于80分,则进入加分指标评分环节,最后得分为扣分、加分指标得分之和。其中,采用扣分方式评分的,单项指标扣分之和不超过本项指标总分值。

 

类型

指标

评分细则

分值

单项否决

——

1.在全市开展的抽查中本地区、本部门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因出现严重表述错误被判定为不合格。
2.在全市开展的抽查中因其他原因本地区、本部门政府网站被判定为不合格,或政务新媒体被判定为不合格超过(含)5个。
3.县(市、区)政府未按季度组织开展本地区政务新媒体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
4.在政府网站、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。
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,即单项否决。

扣分指标

(100分)

通报整改

通报公开之日起1周内对问题仍未整改,或整改不到位的,扣10分。

10

检查

1.县(市、区)按季度组织开展的政务新媒体检查未公开结果的,扣15分。
2.县(市、区)按季度组织开展的政务新媒体检查比例未达到100%的,每次扣5分。

15

考核评价

未将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县(市、区)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的,扣10分。
(注:对市政府部门不检查该项指标,其评分方式为:扣分指标以90分为满分,结果乘以10/9为得分。)

10

全面监管

政府网站未纳入监管范围的扣1分。

5

网民监督

县(市、区)市政府部门政府网站,未全站规范添加“我为政府网站找错”入口的,扣1分。

5

对上一年度网民通过“我为政府网站找错”平台提交的留言,未办结的,每发现一条,扣3分;超过一个月办结的,每发现一条,扣2分。

10

集约整合

网站已报关停却未关停,或关停后内容未迁移至上级网站的,每发现一个,扣5分。

20

年度报表

1.县(市、区)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未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发布的,扣5分。
2.网站监管年度报表晚于1月31日发布的,扣2分。

5

1.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未在本网站首页发布的,扣2分;
2.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晚于1月31日发布的,扣1分;
3.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已在本网站首页发布但未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,扣1分。

10

网站域名

政府网站,域名不符合规范的,扣2分。

10

加分指标

(20分)

——

1.在全市开展的检查中,上一年度合格率均达100%的单位,加8分。
2.上一年度“我为政府网站找错”网民留言按期办结率达100%的,加6分。
3.县级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开、办事、互动等功能与县级融媒体平台对接,提供内容、延伸发布取得较好效果的,加6分。
(注:各单位可自行报送加分指标相关内容,市政府办公室将对上报内容进行复核。)

20


作者:市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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